本报讯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提升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黄山区以及部省级畜禽规模标准化示范企业率先实现上述目标。据悉,全市各区县、黄山经开区和相关部门均已出台地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
为更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黄山市还制定了《黄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指导方案》,按照“市分类、县落实”的技术推广形式,在全市范围推广“自我消纳的生态小循环”“种养结合中循环”“生物发酵床”“立页增氧发酵”“区域大循环”五种典型资源化利用模式,技术推广机构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一对一联结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全市41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确定一种治污模式,制定一套消纳粪污方案,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前黄山市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8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2.32%。
在财税支持政策方面,从2018年开始,市及区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调整畜牧产业结构和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标准化示范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种业、屠宰企业标准创建、畜产品冷链配送等进行重点扶持。目前,已安排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粪污收集运输奖补资金200万元;种植基地或养殖场购置液肥运输用吸粪车奖补资金安排24万元;养殖场配套工程建设奖补资金安排80万元。安排10个养殖场,每场按修建雨污分离管道、粪污收集池、堆粪棚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投资总额50%奖补,每场奖补资金最高10万元。秸秆发酵床养猪奖补资金安排161万元。安排10个养猪场,每场新建秸秆发酵床面积250-500平方米,项目按发酵床面积500元/平方米奖补。同时,落实养殖用地用电政策,对规模养殖场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同时,市政府把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对在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区县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
·毕春萍陈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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