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区汤口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吕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7月5日,吕某某驾驶非营运性质的小型客车将两名游客从汤口镇带往凤凰源、石门峡、九龙瀑等景区游玩,约定收取相关车费,上述行为已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汤口大队根据相关案件线索,对吕某某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吕某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已缴纳到位。
程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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