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赵天彪报道8月6日晚,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开展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名当地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员2015年9月11日也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理过,三年内两次饮酒后驾驶,该男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悉,8月6日晚,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的民警在屯溪梅林大道竹林路与约山路路段设立查缉点,对过往车辆随机进行抽查。20时49分,邵某驾驶一辆轿车向查缉点驶来,执勤民警用酒精快速排查仪进行检测,发现他饮酒驾驶,随后接受进一步检查。经检测结果显示32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的标准。
“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当事人邵某在2015年9月11日被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六中队也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理过。”执勤民警介绍,因二次酒驾,将对邵某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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