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晓洁 文/摄
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曾做过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总量的90%。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时应停车让行。礼让行人,是“让”,是“礼”,更是“法”,黄山市做得如何?一起来看看。
“礼让行人”情况并不乐观
6月21日10时30分左右,中心城区大润发超市附近一十字路口处,一位怀抱婴儿的年轻妈妈推着婴儿车正欲穿过马路,她先向两侧望了望,接着加快脚步向对面走去。这时她的左侧驶来一辆白色轿车,车辆并没有停下只是适当减速,这位年轻妈妈见状赶紧小跑穿过马路。记者注意到,这条斑马线处明确写有“车让人”几个大字。接着记者又来到另一处标有“车让人”字样的斑马线,这条斑马线位于中心城区新园东路和天都大道交汇处。记者看到,这处斑马线距离较短,快速通过约十几秒。11时左右,一位手拎购物袋的老人停在斑马线的一侧,绿灯亮起,他迈开脚步向前走,这时转弯处驶来一辆轿车,同样是减慢了速度而未停下,待斑马线无人时,该轿车快速驶向前方。
那么没有“车让人”标示的路口又做得如何?记者来到中心城区公安局转盘处的一条斑马线。11时15分左右,一位约60多岁的奶奶牵着背着书包的孙子正欲穿过马路,其左侧使来一辆小轿车,轿车未停人先停,老奶奶站着等轿车驶过,才牵着孙子继续往前走。
一上午的蹲守,记者前后在7个路口观察,发现“礼让行人”的情况不容乐观。大部分车辆在斑马线处遇到行人时未完全停下,而是采取减缓速度,完全停下车让人的并不多。
过马路有时仍心惊胆战
在大润发路口穿过斑马线的这位年轻妈妈叫周露,她告诉记者,她经常带孩子去大润发购物,然后走回家,而每次回家都要穿过这个路口,“说实话还是有些心惊胆战,特别是推着孩子或抱着孩子的时候,能尽量走快点就尽量走快点。”而在新园东路和天都大道交汇处穿过斑马线的老人叫李愈,当天他正从永辉超市买完水果回家。他告诉记者,“也遇到过停下来让我先过马路的,第一次遇到的时候觉得很感动,我还向他微笑表示谢意。当然这种情况不是时时发生,经常遇到不礼让并且速度非常快的车,我们老年人腿脚不便,走路也不快,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能做到礼让行人,让我们能安心过马路。”采访中有市民表示,想让“礼让行人”落到实处,除了提升个人素质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相关交通法规和相应的处罚力度。
“礼让行人,让出的是文明,体现的是素质。转弯的时候我们司机一般速度比较慢,特别是在市区人多的地方,后来礼让行人的规定出来后,我一般遇到行人过马路就停下来让他们先过,等一下用不了多久,也能减少事故的发生。现在黄山在争创文明城市,对于司机朋友来说,礼让行人算是我们能随手做到的吧。”司机胡师傅表示。礼让行人难度在哪?司机小王告诉记者,“有时遇到行人停下来,一停就是很长时间,后面的车辆不知道前面什么情况,直冲我摁喇叭,这让我很无奈。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行人闯红灯,我们到底是停还是不停?大部分司机好像都不会停。”
遵守交规,安全出行关乎你我
记者了解到,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以下三种情况属违法行为:一、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二、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三、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吴跃武表示:“礼让行人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更是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人与机动车在一个平面上,存在交错、冲突的情况,这就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进有人行横道线的道路要主动避让行人,甚至停车避让,确保行人安全。我们建议有信号灯的路段,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都要遵守信号灯控制,没有信号灯的路段有一部分我们安装有电子警察,会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和处理,罚款100元,扣3分。”吴跃武介绍,下一步黄山市将结合中心城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对一些未安装有电子监控的路段进行相关设施的安装,对于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路段、或是一些既没有信号灯也没有监控,要求行人和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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