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传稳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等部门获悉,黄山市近年大力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仅去年便投入3384万元,让老年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据了解,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注重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各种方式建设社会养老体系。其中,市级养老机构补助由市级财政承担;区县养老机构由市级财政承担30%,同级财政承担70%。对已开业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其中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按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同时,市财政、民政等部门加快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建立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创建“敬老文明号”。
此外,在老龄补贴提标方面,黄山市规定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90-99周岁200元,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80-89周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其它区县30元。对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2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失能老年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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