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翊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日前,在徽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动作为下,由一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衍生的劳动报酬纠纷案被成功化解,18名工人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款565700元。
据了解,2016年7月,在徽州区法院主持调解下,黄山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安徽省某建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解除工程施工合同,并拟了民事调解协议。不过,事后该建筑公司并未按照调解内容有效执行。后来,黄山市该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3月份,双方在历经五个回合的协商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然而,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徽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发现,该建筑控股公司称承建工程中,还存在拖欠18名工人工资的现象,并且这18名工人手头的证据很少,就连欠条上的建筑公司印章都没有盖。假如事后工人起诉的话,可能由于证据单一,不仅难获得法院的支持,还会增加诉讼成本,造成诉讼资源浪费。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主动作为,在要求该建筑公司逐一核实所欠工资数额无误后,进行司法确认。这一举措省去了工人申请仲裁、经过诉讼等一系列程序,并且缩短了拿到被拖欠工资的等待时间。最终,18名工人被拖欠的565700元工资款,从该建筑公司的690余万元工程款中获得了优先支付,让18名工人感到非常满意,大家纷纷为法院执行法官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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