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公开征求《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意见,拟对不遵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而涉险,并需要进行救援的旅行者,收取相关费用。如被救援者拒绝支付,将被纳入景区“黑名单”,并进行依法追偿。(5月2日《新京报)
近年来,野外探险成了众多驴友热衷的旅行方式,越是天然原始的险境,越能吸引探险者猎奇的脚步。
诚然,对陷入困境、险境的驴友进行救助,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在讲究责权对等、财政公平的今天,并不是说营救驴友的费用和成本就必须由公共财政买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也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但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毕竟,与那些完全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不同,驴友的“任性”探险是一种冒险行为。近年来,关于“搜救被困驴友”的新闻时有发生,有关“有偿救援”的讨论也一直未停:早在2011年,《新京报》所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9.3%的受访者认为不应该进行有偿救助。然而,时隔7年,持这种观点的人已经只有17.6%,超七成受访者支持景区对“驴友违规遇险救援”收费,这说明人们的“规则意识”的确在加强。
笔者认为,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公开征求《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意见,其实也是顺势而为的必然选择,传递出官方不再为驴友的“任性”无限兜底的坚定态度,“逼迫”驴友们在冒险之前更加理性地权衡利弊,有所顾忌,减少一些“任性”驴友的“任性”度,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约束。
笔者认为,要想真正管住“任性”驴友,仅靠“有偿救援”还不够,建议配套其他措施:相关景区管理部门也要尽量将工作前移,做好宣传、警示工作,让更多的人懂得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而涉险。国家旅游局早已设立黑名单制度,建议将造成严重危险后果的“任性”驴友列入其中,让其“一处冒险处处受限”,以儆效尤,以此规范野外探险。
此外,各地可像陕西那样推广探险“备案制”。毕竟,有备案、预案,探险就有了一层保障。而驴友探险“备案”,也不是一“备”了之。当有驴友报备后,相关部门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看、评估、归档与处理,对其中存在问题或有重大风险的报备案,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忠告,必要时可依法制止。只有如此,才能倡导珍爱生命、理性出游,让户外探险朝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
个论
祝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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