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赵天彪通讯员吴迟报道网购商品在保修期内坏了,来回运费由卖家还是买家出?一起网络购物的买卖双方因售后保修运费问题发生争执,买家怒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卖家全额退款。2月28日,记者从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审结了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被告淘宝卖家某淘宝体育用品旗舰店返还原告2150元。
据了解,黄山市民毛某于2015年6月9日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向某体育用品旗舰店以2150元价格购买了家用跑步机一台,卖家承诺跑步机整机质保一年,电机质保五年。2016年10月,毛某在使用该跑步机的过程中发现跑步机无法正常运行,后联系卖家的客服人员,该卖家给予更换电机处理。2017年9月20日,毛某在使用跑步机的过程中又出现无法运行的情况,随即与该卖家客服人员联系要求维修,卖家要求毛某承担电机托运运费或者承担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费用,否则不提供更换跑步机新电机或上门维修服务。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卖家的跑步机在售出后两年内主要构件电机两次损坏,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在买家要求其更换电机或承担维修义务时,拒绝承担更换、修理所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故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事例:夏某于2016年与他人在屯溪区合伙经营网络电销公司时,通过购买和与他人交换方式获得数十万条公民个人信息。2017年2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夏某遂决定出售手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同年3月至7月间,其...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