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2月6日从黄山风景区获悉,根据《黄山市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办法》,景区今年将启动实施有偿救援,对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目前,黄山风景区正扎实推进实施有偿救援的各项前期工作,近期将组织人员开展调研考察,起草景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经专家论证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相关程序报批,力争6月底前公布实施,届时将对如何界定有偿救援、如何厘清相关权责、如何实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
黄山是典型的山岳景区,地形和气候复杂,有着山高谷深林密、地势险游道陡、面积大游览线路长等特点,救援难度大、成本高。近5年,黄山对游客实施救援救助的数量年均在400起左右,全部是无偿提供。其中,突发疾病、意外受伤等一般性救助约占75%,另外还有多起紧急救援,施救对象基本都是擅自违规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迷路被困或遇险的驴友。
据介绍,黄山风景区近年来在未开发开放区域边缘设立了许多明显的警示标志,与景区周边村镇加强联防联控,防范驴友擅自违规进入。不过,驴友擅自违规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仅去年堵截、查处违规“驴友”5批109人次。部分驴友存在破坏植被露营、野外生火、乱扔垃圾等行为,直接威胁着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
黄山风景区相关负责人说,黄山一直重视旅游安全救援工作,但救援力量和救援资金毕竟相对有限。对违规者实施有偿救援,收费部分可用于加强救援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景区救援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游客提供各类救援救助服务。同时,实施有偿救援,可有效遏制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违规行为,维护景区资源安全以及涉险和施救双方人员的生命安全。
据介绍,黄山风景区实施有偿救援的基本原则是,先救人后收费,即便有遇险者拒绝有偿救援,也不会消极救援,更不会不管不问;坚持有偿救援和公共救援相结合,不让公共资源为违规行为买单,也不以营利牟利为救援目的;实行事后追偿,救援完成后,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对被救援者追偿合理的相应救援费用;推行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对被救援者事后进行批评教育,运用法律手段和道德规范对其违规行为予以惩戒,最大限度减少违规行为、降低安全风险。·闫冲冲吴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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