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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惹祸端,咋整治?

来源:安徽日报 2015-12-23 15:37   https://www.yybnet.net/

如今城市到处都是高楼大厦,高空抛物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而且危及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高空抛物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伤人案件时有发生,空中“飞来横祸”让不少市民心有余悸。日前,记者探访合肥部分小区——

本报记者 孙海涛

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21日夜里21时许,合肥四川路滨湖新园小区附近,一名老人散步回家途中,遭遇高空抛物,头部被砸伤。随后,在现场找到一个木质酒盒,比较重,怀疑是楼上有人扔下的。

丁香家园社区居民张秀芳也有过同样的遭遇,现在想起来仍心有余悸:“前几天,我带孙子在小区楼下玩,突然有包东西从天而降,里面全是烂菜叶、鸡蛋壳等垃圾,差一点砸着小孙子。”当时她被吓得不轻,可抬头往上看,却找不到是哪一户扔的。

跑市场销售的公司职员陶玉刚告诉记者,去年他在临泉路一小区租住一楼的房子,刚住不久就发现有人从楼上往下丢东西。 “烟头、塑料袋、剩饭剩菜、卫生纸、水果皮、饭盒等,什么垃圾都有,隔三岔五就从楼上扔下来,非常讨厌,令人作呕。 ”他说起这事,仍怒气难消。 “更可气的是,你根本不知道是谁干的。从此,我再也不住一楼了。 ”

在全椒路社区下辖的和平盛世小区,物业管理员朱启红告诉记者,这里是高档住宅小区,最高的楼层达36层,100多米高。 “小区里高空抛物现象依然存在。几年来,虽然没有出现过重大伤亡事故,但也让我们提心吊胆。 ”他告诉记者,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刮风下雨时,他们总担心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所以天天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告知业主,或在电梯里、小区宣传栏内张贴告示,甚至拉横幅提醒居民:不要在阳台上晾晒被子、放置花盆、鱼缸和咸货等物品,以防被大风刮落,伤及过往行人,提醒居民关好门窗,不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

“有居民曾向物业反映被高空抛物砸中过,幸好无大碍。我们平时也会挨家挨户劝告居民,不要从窗口乱扔东西,不要在阳台上放置花盆等物品。”朱启红说,小区住的人很多,谁也不会主动承认往楼下抛过垃圾,没出大事最后都不了了之,“目前寒冬到了,天气变冷,有些居民为了省事,懒得把小件垃圾如纸杯等顺手带到楼下,而是不经意间就从窗户抛出。 ”

据统计,今年以来,合肥市发生数百起高空抛物事件。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发生高空抛物比较多的,以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刚刚交付正在大规模装修的小区、以及回迁小区居多,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种类也较多,小到一个废纸团、垃圾袋,大到花盆、砖头、空酒瓶等,最多的还是各种生活垃圾。

引导市民提升素质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区高楼林立、人群密集。 “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在很多城市都发生过,城管、社居委、小区物业除了加强宣传,也都束手无策。”高新区蜀麓中心杨林社区书记陈圣林无奈地说。

他还告诉记者,高空抛物不仅污染环境,还可能砸坏楼下的车辆,有的甚至导致人员伤亡。为杜绝这类现象,杨林社区将近期各地发生高空抛物的新闻报道做成展板,放在小区出入口,提醒广大居民和住户注意防范。同时,大力宣传国家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在辖区的学校课堂上讲解高空抛物、坠物的危害性,通过家长和孩子的传播,将安全教育融入整个小区。

为遏制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南七街道丁香社区组织辖区内的万科金色名郡、黄山花园、南屏家园等小区物业,采取公开曝光的方式,将从高空抛下的物品拍照、打印、张贴在宣传栏上,同时还发布到业主QQ群中,动员社区居民共同谴责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在丁香家园小区里,记者看到每栋单元楼的入口处都贴有“多走几步路,美化我家园——高空抛物不文明”等温馨提示标语。

黄山花园小区物业部经理许晴告诉记者:“物业人员发现有人从楼上扔东西,会主动登门提醒这些业主,他们也很配合支持。”该社区书记凌睿告诉记者,很多居民还加入了监督队伍,一旦看到有人高空抛物,就在小区曝光栏上进行公布。

丁香社区还专门制定小区管理《文明公约》,开展以“守社会公德、行文明之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0多户居民签订 “高空不抛物、垃圾不乱扔、花草不乱采”等文明行为承诺书。丁香社区凌书记还对记者说,通过社居委和小区居民的共同努力,辖区内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得到了遏制。社区还将采取奖惩结合的方式,鼓励居民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社区。

加强监管不容忽视

据了解,一枚鸡蛋若从4楼坠下砸中人头,能使头部红肿起包;从18楼坠下,能砸破行人头骨;从30楼坠下,能致人当场死亡。

高空抛物频惹祸端,且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取证难,高空坠物受害人常常陷入维权困境,处于“砸了白砸”的境地。很多市民感叹,高空抛物难阻止、难取证、难处罚,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合肥市蜀山区城管局沙先清同志告诉记者,城管部门对环境卫生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只要发现有人乱扔垃圾,不管是随手扔,还是车窗抛物、高空抛物,城管执法人员就要对其批评教育,让其把垃圾打扫干净。如果事情严重,还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

不少物业公司坦言,高空抛物是小区物业管理的“软肋”。宿松路上的一家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马成斌说:“很多被砸的受害者因为取证难、维权难,只能自认倒霉。根据《物权法》,物业应积极防范高空抛物的侵权行为,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我们只能提醒、告知和劝说业主。 ”他还说,物业公司想通过罚款等处理方式来制止这种行为很难,而在小区安装太多监控设施也不现实。

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程卫东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他还表示,高空抛物的受害者在维权时,首先要寻找具体侵权人,如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则可能由整栋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也就是说,发生高空抛物造成损伤案件,如果不能确定违法嫌疑人,那么整栋楼的居民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那个从楼上向下抛物的人,首先应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如果存在故意抛物致人轻伤,或过失抛物致人重伤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果是物品从高楼上被风吹下致人损伤的话,物品的所有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管砸中的是人还是车辆等,只要从高层楼房上抛出的东西,对受害者人身及物品产生损害,都可比照这条法规给予赔偿,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程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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