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政协委员江忠宝
近年以来,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和对农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但如何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各项资金,使广大农民群众能真正受益,得到实惠,一直是涉农工作的难点。
涉农资金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因此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资金安排缺乏全局统筹协调,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造成资金分散使用,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二是部分涉农资金用途混淆不清,致使这些资金实际投放不足额、不到位,上级下达计划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相吻合,存在调剂项目现象,投放项目与实施项目不对口,造成一些社会矛盾。三是资金使用监督不力,存在挪用、截留现象,一些乡镇财政亏空,存在拆东墙补西墙情况。
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该通过建立分配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
首先,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城乡发展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本地区涉农项目建设规划,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
其次,要明确乡镇和各主管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项目的管理,要强化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杜绝随意拍板,从源头上提高财政支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资金的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及涉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再次,要严肃纪律,强化涉农资金监督。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直接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及其效益的经常性监督;人大要根据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农预算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有关支农政策的落实;审计、监察、纪检部门要积极介入,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严肃纪律;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实施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对项目效益低、质量不高,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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