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黄山精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经侦大队,感谢该局办案民警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8万元。
2013年4至9月份,江苏籍男子王某某在担任黄山精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期间,采用冒充客户在公司与客户的对账单回执上签名,对客户、公司两头欺骗,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从三个客户处收取20.9万元货款不交公司财务,非法占为己有并挥霍一空。
2013年11月,王某某再次冒名客户在对账单上签名、侵占公司货款时被公司领导发现,王某某向公司保证一个月内退还被其侵占的公司货款,公司领导抱着“治病救人”的想法,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是将其辞退。但王某某却不思悔改,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未如期全额退款,仅退2.7万余元;2014年经公司多次催讨,王某某也仅退款3.9万元,尚有14.3万元货款拒不退还。
2014年11月27日,该公司在万般无奈下向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接报后,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受理审查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经向企业调取相关书证、询问相关当事人、证人、向银行调取凭证、对笔迹聘请鉴定等侦查工作,获取了足以认定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充分证据。迫于压力,2014年12月中旬,王某某到分局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在短期内凑款还清其侵占精强公司的货款14.3万元,另主动赔偿精强公司损失0.5万元,取得了精强公司的书面谅解。鉴于王某某的自首及退赔损失情节,徽州公安分局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王某某予以取保候审。 ·王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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