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江苏省沛县小伙常亮(化名)来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他因实习期内在G56杭瑞高速黄塔桃段,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牵引挂车,被处以罚款52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当他被民警送进拘留所时,再次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事情还是从6月26日那天说起。当日上午,在G56杭瑞高速黄塔桃段、皖赣省际徽州交通执法服务站,黄山高速四大队执勤民警对一辆牌号为苏CJ55**的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货车核查证件时,发现驾驶证件存在瑕疵。民警迅速进入公安交管相关信息系统对驾驶证的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和系统内的照片存在较大差异,随即要求驾驶员提供身份证,但该驾驶员一会儿说没带,一会儿说丢了,民警让他报一下身份证号码,他仅仅只报出前4个数字,报自己的生日又与驾驶证上登记的不符。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才承认:自己叫常亮,今年5月才增驾为A2,一直没时间回家去取。之前只有B2证,知道不能开牵引挂车,就克隆了朋友A2驾驶证,把他的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就用了,以为跑运输可以蒙混过关,不想被黄山高速交警查获了。民警在系统内查到,驾驶员常亮,江苏省沛县人, 24岁,确有A2驾驶证,但尚在实习期内。
此时的常亮并未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催促着民警处理,希望尽快处理好之后,还能赶路。当民警告诉驾驶员,变造驾驶证需罚款5000元、记满12分(降级),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时,常亮足足呆滞了5分钟才痛哭起来,他很后悔自己的行为:“‘饭碗\’要丢了,代价太大了。”考虑到车上货物问题,民警依法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让其15日内到高速四大队来接受处理。
·钱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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