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讯 6月5日,黄山市公安局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通过公安交警相关系统查获一辆超速19次的轻型厢式货车。
当日10时20分许,该大队二中队民警正在G3京台高速黄塔桃段皖浙交界黄山收费站执勤点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号牌为浙H791**的轻型普通货车从黄山方向飞快地驶入了收费车道。可能存在超速的嫌疑。于是执勤民警迅速迎上前去,示意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件接受检查。
经询问,驾驶员郑某多年来一直在浙江某家禽类食品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当驾驶员,由于工作业务上的要求,他每天都要驾驶车辆往返于浙江衢州和安徽黄山两地。民警通过交警相关系统核实了驾驶员郑某的信息。
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查询时,民警发现车辆竟然存在着19起超速未处理的违法行为!当民警把这一情况告诉驾驶员郑某时,郑某显得很惊讶:自己一直以为这条路上没有测速雷达,自己私自安装的“电子狗”,也从来未发布过相应的提示,怎么会存在这么多超速。民警耐心对其进行了解释,告知其测速雷达的位置是对社会公布的,并提供了其超速的违法证据照片。在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郑某坦承自己有时候为了赶着送货确实开车比较快,从黄山市区到G3黄山站约40余公里的路程,最快的时候20分钟不到就开完全程,远远超过规定的时速。
民警对其超速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依法告知其要接受罚款3600元、记66分的行政处罚。得知这一处罚后,郑某很懊悔自己的超速违法行为,他自嘲地说: 19起超速违法,这次真的“飞不起来”了。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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