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农户土地被征收,协议签定不久,老人溺水而亡,于是,村民组将征地补偿款扣留,不愿支付给其继承人——逝者的哥哥,从而引起当事人不断信访……
逝者为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黄山寺村南一东村民组村民陈昌武。
“2011年,我们当地政府征收土地,用于江北产业集中区建设。征地,却不按征谁家几亩地,给谁家几亩地的补偿款,而是平均分。征了陈昌武的地,他一死,政府就不给钱了。 ”陈昌武的嫂子曹秀英说。
据了解,当地当时的征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9400元,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亩14700元。青苗补偿费,粮油作物每亩1000元,经济作物每亩1800元。此次征地共征收南一东村民组100亩土地,征地款总额在300万元左右。
当年,沈巷镇政府和南一东村民组村民签有征地协议,该协议上写明了征地补偿款支配方式:从耕地补偿款中提取每亩6600元,用于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补偿费余额及安置补助费(合计每亩22800元)由村民组登记造册报村委会,政府根据上报的花名册,直接打卡发放给农民。
而正是因为征地款由村民组决定,从而引起了矛盾。曹秀英告诉记者,陈昌武的3.1亩承包地被征收了,共计9万多元征地款。不幸的是,协议签定后40多天,他掉入水中淹死。“他60多岁,一辈子没结过婚,单身一人,独自生活。他死后,后事是我家给办的。不仅办后事,以前他家插秧、割稻等农活,都是我家给干的。平时,他看病,钱也是我家出的。 ”
曹秀英说,陈昌武死后,陈昌武的征地款,政府不愿意给了。她找镇里,镇里推说是村民组的原因。“我丈夫是陈昌武的唯一亲哥哥,陈昌武死了,他名下承包地的征地款就应该给我家,村民组也没有权利不给啊。 ”
“征地款分配方案由村民组拿的,村民组把花名册报到政府,由政府将征地款拨到农民卡里。”沈巷镇分管此项工作的范副镇长说。
范副镇长告诉记者,这个村民组的征地款分配方案是,在派出所登记的现有人口,都可参与分配,嫁出去的、死亡的,不参与。陈昌武在征地协议签后死亡,村民组答应支付部分征地款,给多少还在协商中。现在,对方胃口大,需要全部承包地的征地款。除了这个村民组,他们镇征地款分配方案,都是由村民组制订的,基本都是按现有人口分配。
按照范副镇长的说法,当地村民组的征地款分配方案既违背了征地款的发放政策,又违背了有关法律精神。征地款应按照据实征收打卡发放的原则发放,据实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如果村民组的村规民约违反有关政策和法律,镇政府应及时出面指导、调整、纠错。
采访中就有村民发问:征地款如按现有人口分配,超生户岂不是占便宜了?况且,陈昌武是在征地协议签定后去世的,村民组无理由扣留一分钱的征地款。
南一东村民组制订出这样的分配方案,不仅不公平,也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基层政府图省事,将矛盾下移,撇清与自己的关系。其实,矛盾一旦真的出现了,农民上访,甚至闹事,地方政府也是躲不过去的,处理起来反而会更加麻烦。
对此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王明存实习生徐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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