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黄山市黄山区政协高度关注民生,助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2009年,黄山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专业人士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促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报区委区政府。
在区政协的推动下,经过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持续努力,黄山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2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低保、三无、重残等特困群体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参保达1242人。
同时,医保政策做到“三提高一降低”,即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降低个人缴费标准。自2007年开展城镇医保以来,该区已有5000多人享受到了住院医疗补偿待遇,平均住院费用3806元,平均补偿2321元,补偿费用1431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无钱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张全胜
疏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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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学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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