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翠竹报道 12月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至18日在屯举行,会期三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典明、汪卫星、钱新庭、胡新方,秘书长王郭培出席会议。副市长路海燕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和“六五”普法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市与瑞典瓦拉市、南非开普敦市缔结为友好城市的议案,并通过有关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黄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黄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黄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黄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黄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听取了《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了《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提请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书面)。会议还通过了有关免职事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黄山市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建议市政府进—步完善决策机制,转变政府职能,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努力推进黄山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市“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建议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发展民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他们还就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年的工作提出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办、室副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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