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住址没有注明县市的,都为黄山市黄山区辖内)在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含下属支行、分理处)的借款已到期,但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已逾期。因借款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特公告催收,限借款人(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偿还贷款,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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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