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抗洪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洪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到实处,6月16日,市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防汛抗洪纪律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切实严肃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黄山市当前防汛工作形势,按照黄防指办[2011]11号明电《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严格工作纪律,层层落实防汛抗洪工作责任制,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查看汛情、靠前指挥;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和险情灾情报告制度,确保汛情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险情,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确保防汛工作顺利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指令开展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切实加强监督,确保防汛抗洪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规范高效。加强对防汛抗洪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防汛抗洪资金、物资筹集、分配、拔付、发放制度,为抗洪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物资保障。一是抗洪救灾资金的管理,要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抗洪救灾资金的使用,要统筹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安全规范、科学高效。二是抗洪救灾物资要统筹管理,统一调配。(下转第二版)
要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储备物资台账,严格入库、保管、出库、回收、核销手续,坚持定期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要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储备物资台账,严格入库、保管、出库、回收、核销手续,坚持定期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规行为,要迅速查办,严肃处理。
三、切实履行职责,保证防汛抗洪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履行职责,积极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对防汛抗洪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尤其是落实防汛抗洪工作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汛抗洪工作中失职渎职、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和直接责任领导的责任。
·黄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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