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启动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黄山经济开发区日前出台《关于开展黄山经济开发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的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黄山经济开发区针对园区实际情况,建立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凡是在开发区内承接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工程造价的2%至10%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施工单位未能及时解决,经开发区研究确认后,启用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切实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若未出现拖欠,工程竣工后,开发区将保障金返还施工单位。
《通知》还规定,清欠工作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凡是对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体上访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的,列入限制名单。被列入限制名单的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允许进入开发区承揽建设工程业务。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度,每月公布发放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存在拖欠隐患项目的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立即进行受理,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处理。 ·黄发轩·
新闻推荐
全市文化改革发展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召开蔡建军叶长荫等出席会议
本报讯 记者闫冲冲 实习生朱先秀 10月9日,全市文化改革发展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在屯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蔡建军,副市长叶长荫出席会议。据悉,“十二五”期间...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