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日前召开的全省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结果表明,黄山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8080处,其中新发现6284处,均位列全省第一。古建筑正在徽州大地上“活”过来,“亮”起来。
作为徽文化发祥地、有着“文物之海”之称的黄山市,丰富的文化遗产是黄山市一张响亮的名片,也是推动黄山市发展的软实力。如何让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城市发展中得以保存并转化为生产力,是黄山市一直努力试图破解的难题。
近年来,黄山市深入贯彻“保护第一,抢救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黄山实际,先后制定出台《黄山市古民居保护暂行办法》、《屯溪老街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弘扬徽派建筑文化,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暂行规定》和《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特别针对徽州大地的古建筑“活”过来,“亮”起来,出台《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三结合”的古民居保护新路,破除古村落和古民居保护面临的“产权”、“资金”难题,让全社会关注、参与古民居的保护。
黄山市还启动“百村千幢”工程,通过项目的带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方式。通过近一年的时间,全市完成投资16.6亿元,完成38个古村落、482幢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工作,编制101个古村落保护整治规划,建成一批古民居集中保护地,并综合开发利用,让古建筑成为乡村会所、酒吧、客栈等多元化旅游业态。随着项目的深入实施,保护身边的古民居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许多的乡村制定乡规民约,呼吁保护村里的古建筑、古遗址。更为可喜的是,一批散落外地的古民居建筑构件等文物也纷纷回流。
黄山市的文物保护正在走出一条科学保护与利用的新路子,正如市文化委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说:黄山的文物保护实现“六个转变”,即:由偏重于单纯保护向科学保护、有序利用并重转变;由零星分散向整体规划、系统推进转变;由相对盲目无序向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指导下的规范推进转变;由文化观光的单一利用模式向乡村会所、酒吧、客栈等多元化业态转变;由单一政府投入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行贷款、社会参与等多元融资转变;由职能部门单兵作战向市委市政府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联动的整体作战转变。
·王翠竹 实习生 张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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