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唐模村的养猪大户王春康日前向本报反映,2008年上半年他申报了生猪养殖小区补贴,当年9月份通过审批,按有关政策规定,他应拿到19万元补贴,但是一直到目前,王春康只拿到近5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9月7日,记者专程赴潜口镇唐模村对此进行了调查。养猪大户只拿到4万多元
王春康告诉记者,他从2006年开始养猪,到2008年的时候年存栏量达到600多头。他说,2008年,他得知国家对生猪养殖小区给补贴时,就兴致勃勃地去了区农委申报补贴项目,当年9月份就顺利通过审批。 “我当时也不清楚补贴的标准,后来看到《安徽日报农村版》上刊登的相关政策介绍,才知道应该给我19万元。 ”王春康告诉记者,2009年1月份,他从镇里只拿到5万元补贴,觉得数目不对,随后他多次去镇政府询问,但是镇政府一直没有回应。他怀疑镇政府挪用了剩下的14万元补贴款。 “更令人不解的是,我去领5万元补贴的时候,镇里的领导还要我交了3700多元的税款,说是这个项目款要缴税,连收据也没给我。 ”王春康无奈地说,上面好政策到基层落实时就走了形。大部分补贴款给了镇生态园
9月8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潜口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朱晓峰。他告诉记者,当时申报项目的时候是以王春康个人名义申报的,但是申报以后镇里建了个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为扶持这个生态园,就把申报来的补贴资金分成两块,其中5万元给了王春康,其余14万元用于打造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至于那3700多元的税收,朱晓峰副镇长说,那是申报养殖小区补贴时产生的材料费用,必须要交的。而王春康则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这个项目的补贴资金是我申报来的,为何要给镇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使用,这不是违规操作吗? ”
区畜牧局称是政府定的
当记者把王春康养殖小区补贴的事情反映给徽州区畜牧局后,该局负责人李欣于9月8日下午就此问题做出了说明。他告诉记者,2008年3月份,徽州区申报了《唐模唐美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项目》,9月13日得到黄山市农委批复,安排项目资金19万元。当时潜口镇刚开始建设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为扶持这个生态园,经区、镇两级政府研究决定,分配给唐美生态养殖小区(也就是王春康的养殖小区)补助资金5万元,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分得补助资金14万元。王春康对这一做法很不满,他说:“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申报时,镇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才进入规划征地阶段,而且申报项目的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忙,跟镇政府毫无关系。现在补贴下来了,却把大部分钱给了生态园,这实在不合理。 ”
省畜牧局:做法违规!
黄山市畜牧局的吴承武局长告诉记者,2008年由于遭受雪灾,当时上面拨给唐美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项目的资金就是19万元,对于王春康申报项目后资金的分配问题,他说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失误,对于是否违规,他未给予答复。省畜牧局副局长田文钊明确表示,养殖小区的补贴资金应该是谁申报谁使用,决不允许把这个项目的资金用到另外一个项目。 本报记者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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