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要求,黄山市要按照大力发展“徽州旅游、低碳经济、无烟工业、绿色产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国际知名度,逐渐把黄山市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展示区、文化繁荣先行区、平安和谐优秀区。
《批复》要求黄山市在《总规》指导下,做到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等。
《批复》强调,经省政府批准的《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是黄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及时组织编制下一层次的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黄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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