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唐欢通讯员严翠
近日,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欣获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6月起,吴欣成为寿县法院执行局历史上第一位女执行庭庭长。多年来,她将工作家庭一肩挑,柔弱的肩膀上承受着一般人难以承受之重。工作中,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和同事们日夜奋战在执行第一线。面对刁钻蛮横的“老赖”,她凭借女性特有的柔韧劲,苦干加巧干,交出了一份出色的“办案成绩单”。
2018年春节前夕,24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立案执行,涉案标的2906.6万元。申请执行人李某等人因无法兑现工人工资,有家不敢回,百余名工人多次信访。涉案的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期,因李某等人机械设备不愿退场,工人围堵工地,给企业破产重整带来重重阻力。吴欣主动承办此系列案件,梳理被执行人公司的各条财产线索和可供执行的财产。针对该案既要确保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又要考虑到其他冻结法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吴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经过一个多月协商化解,析出2026.8万元,支付了69%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李某等人非常感谢法院,很快便退出施工场地。
面对执行案件不断增长,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吴欣带队外出考察兄弟法院的经验做法,多次召开庭务会,最终结合寿县法院自身的案件特点,针对执行实施权的分权与集约,探索出“1+N+X”办案模式。该模式旨在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成立快执团队,不断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采取“一次有效执行”,通过“内分外和”,优化配置执行资源,在制度和管理方面不断创新,实现了执行办案效率的高水平运行。
自去年6月份快执团队成立以来,快执团队共收案317件,结案297件,其中执行完毕200件,平均执行用时32.8天。
为了努力实现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跨越,吴欣在健全执行长效机制上面下了一番功夫。
2017年7月,寿县法院推出《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14家单位合力推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促进联合信用惩戒体系的建设,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
2019年9月,寿县法院执行局引驻“同伦拍拍”助力司法拍卖。制订网络拍卖实施细则,与公司签订司法网拍辅助协议,由公司方派员专人负责标的物的勘验、看样和咨询工作,开启“互联网+平台+服务”的司法网拍新模式。
干好执行工作,必须关注每个细节。在吴欣眼里,花费精力在外面抓“老赖”没有错,但家里这些眼巴巴地等着执行结果的申请执行人也是一群时时刻刻需要关注的“小火山”。吴欣决定在局里实行执行接待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除了集中行动、会议、学习,都有一名法官按照值班表在调解室“把脉问诊”,申请执行人可以找承办案件的法官了解案件情况,还会收到一份列明当前执行进度的《执行告知书》。为申请执行人表达执行需求找到一个“出口”,引导当事人正确地理解法律法规,正确地看待执行结果,避免因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而上访。
精益求精、秉公办案的吴欣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等,2017年被评为“安徽省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称号,2018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百佳干警”称号。从2018年到2019年底,吴欣共收案372件,其中执行完毕170件,执行到位9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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