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
日前,安徽寿县一 14岁未成年人驾驶大客车的事件引发关注。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警情通报,公布该案件处罚结果:对驾驶员李某某罚款5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主叶某某严厉批评,责令其对儿子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据中新网)
说到底,孩子无视生命安全,能够做出骑电动车、驾驶机动车、甚至开飞机等种种危险行为,错不在“熊孩子”,关键还是在家长和一些成年人,正是他们的纵容、甚至教唆,才使得这些孩子滋生并做出“逞能”行为。因此,相关执法部门,一方面要教育家长高度树立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管教约束好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以及骑行电动车的行为,要对家长进行“连坐”处理,而且不局限于罚款和吊销驾照,因为对这一行为的任何姑息,都是对公众安全的严重威胁,千万放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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