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玲)“感谢法官,大中午的还为我们的事专门跑来!”正在鱼塘里忙碌的张某来到河埂上,握着法官的手说。
张某是寿县安丰塘镇申桥村北圩村民组的村民,近日他与另外三位村民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安丰塘镇申桥村委会起诉到法院。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受理后,法官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四被告承包鱼塘的合同早已过期,既不续租也不缴纳租金,其他群众意见很大,村委会与四被告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
考虑到其中的三名被告均是年近七旬的老汉,又常年居住在偏僻的河埂边上,法官随即通过村民兵营长带路,步行两公里来到张某的养鱼塘送达诉讼材料。
据了解,在案多人少、新型案件凸显的情况下,安丰法庭积极开展送达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把法庭搬进农家院社,办案深入田间地头,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的接触,讲程序,释法理,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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