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嘉)“老板,我就住在隔壁小区,刚买的新房,马上要办婚宴,想从你们店里用些烟酒,喜宴结束了我把钱一次结给你!”寿县小伙许某用同一伎俩,先后诈骗多家烟酒超市,从中获利近两万元。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许某退赔被害人共19890元。
今年1月至5月间,许某虚构“给孩子过生日”“购买新车请客”“结婚办酒席”需要烟酒等物。取得超市老板信任后,采取先赊取一部分烟酒使用,等事情办完后再统一结账的借口,先后从6家超市骗得各类香烟、白酒等物。经鉴定,涉案物品总价值1989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许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而许某多次实施诈骗,犯罪所得被其挥霍一空,至今未予退赔,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赵鸿冰)12月11日,从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传来喜讯,寿县荣膺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称号。根据《民政...
寿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寿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