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执行人为躲避法院执行玩“失踪”,寿县人民法院开出3万元悬赏金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根据群众举报,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拥有的一艘万吨货船扣押。6月11日,提供案件财产线索的知情人从寿县法院领走了3万元悬赏金。
2013年,寿县男子刘某以“皖金帆1088”货船为抵押物,在寿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64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到期后,刘某没有如期归还,银行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寿县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刘某玩起了“失踪”,传唤不到,电话不接,抵押物也不见踪影。今年4月,经寿县农商行申请,寿县法院发出悬赏公告,以3万元的悬赏金征集抵押物“皖金帆1088”货船的下落。
6月2日下午,寿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称发现了“皖金帆1088”货船的具体位置。通过细致核查,执行局确认是悬赏公告产生效用了。6月3日清晨,寿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立即赶往知情人指示的目标地,经过仔细搜索,执行干警发现了停泊在码头的“皖金帆1088”货船。此时,船上人员也发现了岸边的情况,拒绝配合执行干警登船。由于货船在水面上,离岸边还有几十米的距离,不能直接登船。执行干警寻求当地海事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乘坐海事巡逻艇登上了船只。
上船后,执行干警发现船上人员复杂,除了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妻子,还有货主、船长以及刘某的其他债权人等人员。得知法院要扣押货船,刘某的债权人表现出了较大的抵触情绪,阻挠执行干警扣押该货船。
面对复杂情况的执行干警积极应变,对各方人员的诉求和矛盾进行一一耐心解释和处理,经过一天一夜的调解,绝大部分矛盾都得到了妥善化解。最终,执行干警制作谈话笔录、扣押清单等手续,将船上包括被执行人夫妻在内的所有人员一律带出货船,顺利将船只腾空。6月5日,经过三天两夜的努力,皖金帆1088”“ 货船终于驶出码头。6月8日清晨,“皖金帆1088”货船顺利抵达芜湖港。
(李旭东桑永明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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