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寿县人民法院集中移送了8起涉政府、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执行案件至寿县纪检监察部门。据悉,此次移送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县人大代表、公务员、教师、医生等多种公职身份。寿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对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约谈,如果这些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月30日,寿县法院与寿县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签发了《关于涉特殊主体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针对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法院将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传递给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人员组织诚信约谈、诫勉谈话等手段来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4月26日,寿县法院通过联动机制,由纪委约谈责成履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了该院一起被执行人为村委会干部的买卖合同案件。约谈后次日,被执行人姚某就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执行中,特殊主体没有特殊对待,对涉特殊主体的拒执案件更要‘零容忍\’。”寿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除了扣划工资、冻结公积金、纪委约谈等方法,我们法院还要以更严厉的措施,不断加大执行涉特殊主体案件力度,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程。”
(严翠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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