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南南)一份被拖了近十年的债务,在债权人追索无门的情况下将债务人诉至法院,最终凭借债权人提供的一份通话记录,赢得官司。11月7日,淮南市寿县法院安丰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夏某某在寿县保义镇从事化肥经营。2007年7月,王某某通过熟人介绍从夏某某赊购了30500元的肥料,并向夏某某出具了书面欠条。此后,夏某某多次催款,王某某一直避而不还,这让夏某某十分窝火,无奈一纸诉状将王某某告上法庭。
庭审中,王某某以欠款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偿还,而夏某某在法庭举证质证过程中,向法庭提供欠条的同时提供了一份通话录音。经法庭认证该份录音系夏某某2017年2月向王某某索要借款的通话记录。该通话中,王某某亦认可欠款并承诺有钱即还。法庭据此认定夏某某催要欠款的最终时间为2017年2月,因而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的诉讼时效,故对被告关于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辩解不予采纳,并依法支持夏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王某某偿还夏某某的30500元欠款,王某某最终凭借着这份关键的通话录音赢得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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