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红 顾正明)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正阳法庭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部分彩礼款。
原告胡某诉称其经人介绍认识张某,自认识到缔结婚姻的过程中,从2015年8月起订婚、过书子(即纳征)、举行婚礼,张某家人向胡某索要现金有88666元,另外有价值18600元的三金(金项链、金戒指、金手环)以及大量的烟酒红包,共计价值达148804元,现在张某与胡某因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故要求张某及父母返还上述彩礼。
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被告张某因缔结婚姻向原告胡某索要彩礼,现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胡某要求张某及家人返还彩礼的请求应予支持,结合法院查明,张某共向胡某索要彩礼现金88666元及价值18600元的三金,另外胡某在节日上送给张某家人的烟酒及红包,应认定为情谊行为,其要求返还不予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及其父母返还原告胡某彩礼款88666元及三金。
新闻推荐
深入到组到户对全镇2436位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膳食营养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状况、心里健康五大块、44小项进行详细了解,并认真填写问卷,准确掌握了留
日前,寿县小甸镇开展留守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工作人员深入到组到户对全镇2436位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膳食营养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状况、心里健康五大块、44小项进行详细了解,并认真填写...
寿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寿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