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胡明兵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政府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寿县,申报新型职业农民时,县农委要求农民去镇农经站开收入证明,镇农经站却不给开,如此,让寿县双桥镇一种粮大户宋某犯了难。
宋某在双桥镇流转了几百亩土地种植粮食,收益不错。2014年还参加了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完成了全部学习内容,考试合格,拿到了合格证书。
宋某告诉记者,最近,寿县农委让他申请认定寿县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相关规定,申报时必须要双桥镇农经站开具收入证明,他去开证明时却被该站工作人员告知,没接到相关通知,不能开。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曾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通过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农业项目等政策,培养和固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实业主体,享受政府出台的相应扶持政策,真正让新型职业农民能发展、得实惠,今后新增的有关惠农政策,优先落实给新型职业农民。随后,寿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寿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根据寿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申报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培训合格证书、乡镇农经部门出具的经营收入状况证明、生产经营规模证明等。
如果能成功认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意味着以后可以享受到一些国家的扶持政策,这意义不可谓不大,但宋某遇到的情况是:农委要求开证明,农经站却不同意开,这该怎么办呢?
8月22日,记者联系寿县双桥镇党委刘书记,他表示并不了解具体情况,需要了解后才能回复。 8月25日,宋某告诉记者,双桥农经站已经为其开具了收入证明,相关材料已经提交上去,并向记者表示感谢。随后,记者再次联系刘书记,他说宋某要开具的证明已经办好。之所以之前农经站没为他办,是因为镇里分管领导直接将任务布置到村里,而没有将相关信息和农经站站长沟通,导致农经站站长不知道情况。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不是一项常规性工作,而是才开始的,所以农经站长对这项工作不熟悉。
问题已经搞清楚了,因为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工作衔接不畅,农民办事多跑了很多冤枉路,这看似是小事,但折射出的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责任心,相关人员是否该反思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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