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出租车司机刘传福向本报反映:自己12月4日拉了一位乘客,本来6元钱的车费对方只愿支付5元钱,双方产生分歧后,自己的营运证第二天就被扣了。刘师傅事后才知道,这位乘客是寿春镇镇长许耀。对此,刘师傅怀疑对方滥用职权,记者采访了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得知,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双方说法不一
刘传福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当天晚上8点多,他在镇上拉了一名男子,“说是到玫瑰公馆,上车就给了我5块钱。我说5块肯定不够,这段路我比较熟悉,加上燃油附加费得6块钱。”争执中,乘客当即拿起手机,说是打给县交通局长的,“还把我的车牌号和名字告诉了电话里的人。”
刘传福说,自己并未在意,乘客下车时实际收了5块钱。可是第二天,他却接到了当地运管所的电话,称他被投诉了,随后他的出租车营运证也被扣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寿春镇镇长许耀。他告诉记者,当晚自己坐上刘传福的车后,对方不愿打表,说一口价十块钱。“我就给(县)交通局长打电话,跟他说怎么还有这种事情出现,一定要调查清楚。同时,还说了要抓紧治理出租车不打表、乱要价的情况。”许镇长说。
“我打电话的时候,司机才将计价器按了下去,这个时候我都快到家了。”许镇长说,下车后他看了一下计价器:“2.3公里,4块钱,加上燃油附加费总共5块钱。”
许镇长解释称,自己也负责镇里交通运输这一块的工作,最近一直在整治出租车、机动三轮车。所以自己打车遇到这种情况非常气愤,于是才打的电话:“并没有专门针对刘师傅。”
纪委正在调查
记者从寿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一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他们事后调取了计价器的记录,显示当晚8点37分到8点43分,刘传福确实在打表营运;在此过程中,县交通局长洪涛于当晚上8点41分接到许耀的电话。事发11天后,寿县运管所才通知刘传福取回营运证,但也没有作出任何解释,只是说事情已经办结了。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寿县交通运输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现在市、县纪检部门都已介入了调查,暂时不便透露过多内容。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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