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通讯员李林)“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是你们的公正执法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近日,申请执行人于某带着一块镌刻着“为民办实事,人民好法官”的牌匾来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感谢法院执行局法官及助理为其将一起多年未结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于某于2015年4月23日与被执行人安徽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被执行人开发的某小区西区二期的预售商品房一套,签订合同时,于某一次性支付被执行人购房款537054元。2015年4月29日,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出具《承诺书》,承诺“该房屋的网备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备案至于某名下,如到期未兑现承诺,同意无条件退房及承担违约金10万元整。”但直到2015年8月24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上述承诺,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退还申请执行人购房款537054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案件2016年第一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穷尽查控手段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多年一直未能执结。直到2020年,所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满足了处置条件。于某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处置房产。
恢复立案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经过评估、拍卖,房产于11月份顺利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成交。在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执行局第一时间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于某。于某如愿拿回被拖欠5年之久的购房款和违约金,特意制作了一块牌匾向执行人员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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