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王让 摄影报道)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电动车、轻便摩托车等时速较低的车辆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引起严重后果。11月25日,一名群众骑着电动车“误入”了高速公路,所幸,淮南高速交警及时救助,将该名群众及时带下了高速公路,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
11月25日下午3时许,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工作人员在视频巡查辖区路况时,发现蚌合高速合肥方向曹庵枢纽附近路段,一名群众竟然推着电动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走,工作人员立即通知附近执勤警力前往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群众得知,解某是淮南大通人,准备前往大通农场,但是走错路上了高速没法下去了,电动车也被骑的没电了,只能推着车走。
民警见此情况,帮他将电动车放在巡逻警车的后备厢里,并用拖车绳将车辆拴住避免掉落,然后将男子带上警车送下了高速公路。
图为民警将电动自行车拖上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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