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完整、科学的记载,出自西汉前期淮南王刘安的《淮南子·天文训》。二十四节气是根据北斗斗柄、太阳、月亮、二十八宿标示的度数、十二月令、十二音律等和地球的运行规律,制定出来的永恒历法,至今已经2159年。
有媒体、纸本、网络中说,二十四节气的第一节气是“立春”;有的说有两种二十四节气的排序,古代是以“冬至”为首,当代以“立春”为首。这两种说法都是不科学的。
一、二十四节气的第一节气是“冬至”
“冬至”是二十四节气的起点。公历在12月21日或22日,太阳到达黄经270o冬至点开始。
从《淮南子·天文训》到《清史稿·时宪志》,历代正史、哲学、宗教、天文、历法、数学、农学、养生、星占、易学等著作,都沿袭着科学的规定,把“冬至”作为二十四节气的第一节气。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第一节气的核心,是太阳和月亮的“朔旦冬至”。就是说,在这个时刻,太阳和月亮的黄经正好相等。比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记载:“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纪。”意思是说,汉武帝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公元前104年),太阳和月亮合朔,节令就是冬至,汉朝改创历法,实行太初历,在明堂里宣布,并且遍告诸神,尊用夏正(农历以一月为正月)。而其它的二十三个节气,都不具备“朔旦”即合朔的条件,所以第一的位子,没有争议地让“冬至”来承担。
《汉书·律历志》中记载的更加详细:“元封七年,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的国家大事,就是改历,把年号改为“太初”。改历主要符合八个条件:仲冬、十一月、甲子、冬至、日月合朔、建星、太岁、子位。可以知道,这就是确立“冬至”为第一节气的根本原因。
历代文献对“冬至”第一的论述,记载很多。
《淮南子·天文训》中说:
斗指子,则冬至,音比黄钟。
意思是说,北斗斗柄指向十二地支的开始、正北方的“子”位,也就是夜里的12点,就是冬至的起点,相对应的是十二音律中的黄钟。黄钟是古代十二律的第一律,声调宏大响亮,主管十一月。
比《淮南子》要晚的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律书》中说:
太初元年,夜半朔旦冬至。
意思是说,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夜半太阳、月亮合朔时为冬至。
东汉班固的《汉书·律历志下》中,记载的“朔旦”,与《淮南子》《史记》相同: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宋祁曰:建星在斗后十三度,在牵牛前十一度,当云在斗、牛之间。
中牵牛初,冬至。于夏为十一月,商为十二月,周为正月。
《周髀算经·二十四节气》中按照第一节气“冬至”往下排序,其中“冬至”日影的长度是:
冬至晷(ɡuǐ)长丈三尺五寸。
“冬至”日影最长,竟有1.35丈。
南朝宋代范晔编撰的《后汉书·律历下》中,记载的二十四节气,从“冬至”开始,按照农历月份、二十八宿度数排列:
天正十一月,冬至。
冬至,日所在,斗二十一度,八分退二。
《周礼注疏》中说:
十一月,大雪节,冬至中。
冬至昼则日见之漏四十刻,夜则六十刻。
也就是说,农历把大雪、冬至安排在十一月。
可以知道,二十四节气顺序的科学确定,是从“冬至”开始的。它是按照北斗斗柄的运行、十二音律的规定、太阳和月亮运行“朔旦”在“冬至”交会、二十八宿的位置和度数、圭表的测量等,全部的“推步”即天文、历法的数据计算,“冬至”都是起点。当然,也只能从“冬至”开始。
“冬至”,《吕氏春秋·音律》又叫“日短至”。高诱注中说:“冬至日,日极短,故曰日短至。”《淮南子·天文训》中第一次命名为“冬至”。《史记·律书》中说:“气始于冬至,周而复始。”冬至的时候,太阳几乎直射南回归线,北半球白昼最短,黑夜最长。之后阳光直射位置逐渐北移,白昼时间逐渐变长。宋代张君房编写的《云笈七签》卷一百中说:“十一月律为黄钟,谓冬至一阳生,万物之始也。”也就是把冬至看作节气的起点。冬至虽然阴气最盛,但是阳气已经产生了。
对于“至”“冬至”的词义解释,元代吴澄撰写的《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
十一月中,终藏之气,至此而极也。
明代高廉撰《遵生八笺》卷六引《孝经纬》中也说:
大雪后十五日,斗指子,为冬至。阴极而阳始至。
清代李光地等编撰的《御定月令辑要》中记载:
《孝经说》:斗指子为冬至。“至”有三义:一者阴极之至。二者阳气始至。三是日行南至。
元、明、清三家文献,对“至”和“冬至”的解释,科学而全面。
天文学上规定“冬至”为北半球冬季开始。中国大部分地区受到冷高压空气控制,北方寒潮南下,秦岭——淮河一线的北方地区,平均气温在零度以下。冬至是数“九”的第一天。
二、二十四节气第四个节气“立春”
立春,农历归正月节,公历每年2月4日或5日,太阳到达黄经315°时开始。
立春,是春季六个节气的起点。《宋本广韵》“谆”韵中说的明白:“春,四时之首。”就是春、夏、秋、冬四季的开头。有人说“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这是错误的。主要原因是,“立春”缺少太阳、月亮合朔即“朔旦”的先决条件,所以也就不能成为二十四节气计时的起点。就是说,要想担任“第一”、“之首”的领导责任,上天的太阳、月亮还没有授予它“资质”,所以只能屈尊作为春季的领班。其次,“立春”还有寡年、双春年等规定,它是根据闰年来决定的。我们知道,二十四节气主要是根据太阳和月亮的运行规律,制定出来的科学历法,叫做阴阳合历。阳历:太阳周年视运动一回归年是365.2422日。阴历:月亮十二个朔望月的长度是354.3672日。这样一年就相差10.88日,所以就有“十九年七闰”的规定。一般来说,闰4、5、6月最多,闰9、10月最少,闰11、12、1月不会出现。根据设置闰年的时间安排,在19个年头里,7年没有立春(寡年),7年是双立春(双春年),5年是单立春。所以,“立春”不可能作为二十四节气的起点。
有关“立春”的主要科学理论有:
《淮南子·天文训》中指出划分四“立”的依据是:
“子午、卯酉为二绳,丑寅、辰巳、未申、戌亥为四鈎。东北为报德之维也,西南为背阳之维,东南为常羊之维,西北为蹄通之维。”
这里对《天文训》的术语“维”、“绳”、“鈎”等加以解释。
“维”,高诱注:“四角为维也。”一周天365 1/4度分为“四维”。 “四维”,就是划分四“立”的根据。四维处于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时节。“立”,是开始的意思。四“立”,就是四季的开始。
“绳”、“鈎”,高诱注:“绳,直。”《说文》:“鉤,曲也。”本义指弯曲的钩子。引申有勾连义。可以知道,“二绳”,子午,连接冬至、夏至;卯酉,连接春分、秋分。这样可以分出两“分”、两“至”。
“四鈎”,丑寅,报德之维,连接冬春;辰巳,常羊之维,连接春夏;未申,背阳之维,连接夏秋;戌亥,蹄通之维,连接秋冬。可以知道,“四鈎”,可以分出四“立”。
由此可知,二十四节气全年为365 1/4日,两维之间为91 5/16度,具体分配的时间整数如下:冬至——大寒46日,立春——惊蛰45日,春分——谷雨46日,立夏——芒种46日,夏至——大暑46日,立秋——白露46日,秋分——霜降46日,立冬——大雪45日。
《淮南子·天文训》中关于“立春”的记载:
加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越阴在地,故曰距日冬至四十六日而立春,阳气冻解,音比南吕。
意思是说:惊蛰后增加十五日,北斗斗柄指向报德之维,阴气在大地上泄散,所以说距离冬至四十六天便是立春。阳气升起,冰冻消释,它与十二律中的南吕相对应。
《汉书·律历志下》中说:“诹(zōu)訾(zǐ),初危十六度,立春。”
《后汉书·律历下》记载:“立春,危十度,二十一分进二。”
元朝吴澄撰写的《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正月节。立,建始也。五行之气往者过来者续于此。而春木之气始至,故为之立也。立夏、秋、冬同。”这里解释“立春”命名的依据。
《周髀算经·二十四节气》中记载日影的长度是:“立春,丈五寸二分,小分三。”
《吕氏春秋·孟春纪》高诱注中说:“冬至后四十六日而立春。立春之节,多在是月也。”
《周礼注疏》中说:“正月立春节,雨水中。”就是说,立春、雨水二个节气,规定在农历一月。
三、刘歆改序与班固回归
二十四节气第六个节气是“惊蛰”。
“惊蛰”在二十四节气中的排序,西汉之时,曾经出现过二种说法。其一,《淮南子·天文训》:“雨水、惊蛰、春分、清明。”其二,刘歆《三统历》:“惊蛰、雨水、春分、谷雨。”刘歆的排序,引起了后人的误解和争论。从《汉书·律历志》以后,则完全采用《淮南子·天文训》的科学排序方法,回归正轨。
第一种排序,“惊蛰”是在农历二月节,在公历每年3月5日或6日,太阳到达黄经345°时开始。
《淮南子·天文训》中记载:
十五日指甲,则雷惊蛰,音比林钟。
意思是说,雨水增加十五日,北斗斗柄指向甲位,那么雷声响起,惊蛰到来,它与十二律中的林钟相对应。
《后汉书·律历下》中记载:“惊蛰,壁八度,三分进一。”
《周髀算经·二十四节气》中记载太阳日影的长度是:“启蛰,八尺五寸四分。小分一。”
《周礼注疏》中说:“二月,启蛰节,春分中。”就是说,启蛰、春分二个节气,规定在农历二月。
《旧唐书·历志》中记载:“开元大衍历经:惊蛰,二月节。”
元代吴澄撰写的《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记载:“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按:《淮南子·天文训》中的“惊蛰”,与《周易》中“大壮”相对应,不对应“震”卦。)
清代李光地等撰写的《御定月令辑要》中说:“《四时气候》:立春以后,天地二气合同,雷欲发生,万物蠢动,蛰虫振动,是为惊蛰。乃二月之气。”
吴澄、李光地对“惊蛰”的命名、月份、八卦的“震”卦、“雷”的成因等,做了详细介绍,内容完整而科学。
以上文献告诉我们,雨水以后,就是惊蛰,归于二月节。它在二十八宿中的位置、日影的长度等,都有科学的定位。
第二种排序,《汉书·律历志》记载的刘歆(前50年-23年)的《三统历》,把“惊蛰”排在“正月中”,紧接在“立春”之后。这是唯一的一次排序。
此后,《汉书·律历志》《后汉书·律历志》以及《周髀算经·二十四节气》等一系列文献,重新把“惊蛰”放在“雨水”之后,回到“二月节”,恢复了《淮南子·天文训》的排序原貌。
刘歆为什么要这样排序呢?就是因为这个“惊蛰”。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惊蛰”,最早见于《大戴礼记·夏小正》:“正月:启蛰。言始发蛰也。雁北乡。雉震呴(ɡòu)。正月必雷,雷不必闻,惟雉为必闻。”(其中的“启”字,为了避开汉景帝刘启的“启”字讳,《淮南子·天文训》改为“惊”。)《夏小正》的理论依据是:正月必定打雷,雷声就会使冬眠的动物苏醒,所以叫“启蛰”。应该指出,这是《夏小正》中唯一提到与《淮南子·天文训》相接近的节气名称。可以说,它还不具备完整的科学的“惊蛰”内涵。
感谢东汉学者班固的《汉书·律历志下》,其中保留了西汉末期刘歆《三统历》的说法,但是随即又用小字加以纠正。《汉书·律历志下》中说:“诹(zōu)訾(zī),初危十六度,立春。中营室十四度,惊蛰。今日雨水。于夏为正月,商为二月,周为三月。”就是说,《三统历》把立春、惊蛰排在农历一月份,而班固则指出,“惊蛰”在东汉时已经改为“雨水”了。
对于刘歆编造《三统历》,仅仅依据一个“启蛰”,制造一个不合科学常识的二十四节气,他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复旧、为王莽篡汉制造舆论。他的排序,后果很严重,使人产生了对二十四节气体系的误解。《礼记注疏》中孔颖达解释说:“郑(玄)以旧历正月启蛰即‘惊’也,故云汉(按:疑指汉武帝《太初历》,已经失传)始以‘惊蛰’为正月中。但蛰虫正月始‘惊’,二月大‘惊’,故在后移‘惊蛰’为二月节,雨水为正月中。”东汉大学者郑玄指出,把“惊蛰”放在“正月”,这是不符合蛰虫冬眠的时间规律的。
南朝宋代范晔编写的《后汉书·律历志》中,对刘歆《三统历》中的这个失误,加以改正,把立春、雨水放在一月份,“惊蛰”排在二月节。这样就拨乱反正,仍然采用《淮南子·天文训》名称、顺序和理论依据,并且一直沿用到今天。
八公山地质公园二十四节气园本报记者 倪 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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