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鸿)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淮南市对现行的淮南市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此次动态调整的主要变化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2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发改价费〔2019〕622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自2019年11月19日起,调整安徽省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发改明电〔2020〕13号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复产企业一律降低50%;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不包括城镇垃圾处理费,从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中取消。政府性基金部分,根据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此外,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涉企保证金部分未做调整。各县发改部门将会同财政和经济、信息化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等变化情况,年底前完成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新闻推荐
晨曦的薄雾中,是你日常巡逻的身影;夕阳的余晖下,是你指挥疏导交通的身影。司乘危难时,是你挺身而出的身影;面对违法时,是你刚...
淮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淮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