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清平乐》中的范仲淹
话剧《李白》
□新时报记者 徐敏
最近,“李白的钱哪来的”话题上了微博热搜。用今天的眼光看,李白没有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却过着高消费的闲散生活,确实匪夷所思。其实李白的父亲是一名富商,他有两次婚姻也是入赘到名门望族,再加上其在诗坛的响亮名声,维持又富又闲的生活并不难。
古代文人的收入是很多读者感兴趣的话题,诗人们的诗作中也经常体现他们的经济状况。实际上在不同时代做官的文人收入差距很大,文人们聚敛财富的方式也各有不同。
李白“千金散尽”的经济实力
“富贵非所愿,与人驻颜光。”“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直万钱。”“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细读李白的这些诗句不免会让人产生这样的疑惑: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李白,是如何维持这样潇洒闲散的生活的?
李白雄厚的经济实力首先来源于他有一个经商成功的父亲。李白出生前后,他的父亲李客在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做生意,当时这一地区属于唐朝陇右道的安西大都护府管辖。李客主要经营谷物、面料、葡萄酒、生活器具以及纸张等物品,生意做得很成功。“他的骆驼商队满载着中国制造的货品运往西方,也把来自西域的货物长途漫漫地运到中原内陆——有毛皮、草药和干果。李家沿长江拥有好几处商贸站,后来他们家的生意不断扩张。有证据显示他家积累了相当大的财富。”美籍华裔作家哈金在《通天之路:李白传》中写道。
除了有一个富商父亲,李白有两次婚姻(他可能一共有四次婚姻经历)均是入赘女方家,而女方家都是举重若轻的大家族。李白第一次婚姻娶了湖北姑娘许氏。许氏家族是名门望族,爷爷许圉师以前当过宰相,曾祖父是开国皇帝李渊的旧交,后来封了公爵。李白的最后一次婚姻娶的是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宗楚客犯了政治错误被杀,家境已不如前。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李白入赘两任妻子家时虽然并非在其家族的辉煌时期,但实力犹在,对李白的经济也应该有不少帮助。
李白自己也是有一定赚钱能力的。他四十多岁时因名气太大被唐玄宗召进翰林院,实际上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在皇帝身边时李白写下了诸如《清平调三首》在内的风流婉转的诗作,一度深讨皇帝欢心,自然免不了一些赏赐。后来李白被“赐金放还”,至于唐玄宗究竟赏赐李白多少金子,史料没有明确记载,可以肯定的是皇帝的赏赐一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后来李白还在一首诗中写道,“徒赐五百金,弃之若浮烟!”写的是安史之乱期间永王李璘赐给他五百两黄金,他都视作浮云。
另外,李白在诗坛上是“谪仙人”一般的明星人物,不少官员、文人愿意一掷千金与他共饮。比如和李白是忘年交的贺知章,一见李白便为其风采所倾倒,毫不犹豫地解下身上的金龟换了酒,与李白同饮。所以,李白在诗中说“千金散尽还复来”可能略有夸张,但也不算太过。依照他的家庭背景、婚姻状况以及享誉民间乃至皇宫的知名度,潇洒地“仗剑走天涯”是完全可能的。
宋代的文人官员有合法的高收入
如果说李白的钱财来自于家庭背景、皇家赏赐以及个人魅力,那么宋代为官的文人的财富则基本源于宋王朝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官员工资最高的时代之一,如果在宋朝有一份稳定工作——哪怕是七品小官,收入也是绝对不菲的。
前段时间热播电视剧《清平乐》中,范仲淹第三次被贬后与晏殊谈心时说:“我官职不高,一年的俸禄却也有30万钱。一亩中等土质的田地,丰年可得一斛粟卖300钱,30万钱便是千亩田地一年之入。”范仲淹被贬前的职位为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吏部员外郎作为判断官员品级、俸禄、朝服的“本官”,只是正七品官阶,确实如范仲淹所说“官职不高”,但其俸禄却高达30万钱,等于一千亩田地一年的收入。仅从范仲淹一例,就可以看出宋朝官员待遇之优厚。
事实上,为官的工资只是宋朝文人收入的一部分而已。除了定额的俸禄之外,官员还有各种各样称为“添给”的额外收入,例如:添支钱(地方就职津贴)、职田、公使钱(招待费)、驿券、茶酒厨料、茶汤钱、食料钱、折食钱、厨食钱、薪炭盐纸钱等等。这些福利涵盖了官员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门类齐全,钱款颇丰,成为宋朝官员本俸之外的额外巨大收入。另外,皇帝赏赐也是官员收入来源之一,宋朝优待士大夫,皇帝赏赐臣子不仅次数频繁,每次赏赐的数额也十分巨大。例如三年一次的郊祀,宰相等高级官员一次就可以获得白银3000两、绢3000匹,还有银鞍勒马、裘衣金带等贵重物品。
比范仲淹时代稍晚的王安石担任宰相时,是整个北宋时期官员工资最高的时期。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以第四名考取进士后,第一任工作是以秘书省校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这是一个从九品的小官,职位工资是15千钱。以当时的米价和现在的米价相比,王安石时代的1千钱相当于今天330元左右,也就是说他工作之初就拿到了近5000元的收入。1069年,王安石官至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工资收入提升到每月200千钱;1070年,王安石官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每个月工资更是提高到400千钱,折合人民币10万余。而这些收入尚未将其工作以外的其他大额福利算在其中。
不同于盛唐之时文人的豪迈昂扬,北宋文人给后世的印象是富贵闲雅。因为有高额收入作保障,所以宋人闲暇之时焚香、品茗、插花,赋闲或辞官后建造别墅,蓄养歌妓。也因如此,宋词出现了富贵闲雅的一派。
明朝文人的高额润笔费
与宋朝相比,明朝官员的工资非常低。虽然不同时期待遇也有差别,但明朝官员工资大抵只有宋朝的四分之一左右,且极少有额外福利。如果文人为官不贪不腐则很难维持优渥的物质生活,所以一些文人转而发挥文笔特长,通过“润笔费”维持生计甚至积累财富。
所谓润笔费,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说的稿费,是古代文人为别人作文、写诗、绘画而收取的酬劳。《隋书·郑译传》中有这样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自那以后人们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润笔费自古就有,比如汉司马相如为失宠皇后陈阿娇所写的一篇《长门赋》,获得了百金的酬劳;唐韩愈一篇《平淮西碑》,因称颂大将韩弘获得了500匹绢的酬劳;白居易因给元稹写墓志铭,元稹之子支付给他银马鞍、玉腰带、马车和绫罗绸缎等丰厚的物资。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润笔费在明朝更加风行,这也导致文人们越来越像商人。明朝文人把这种商业化的作品称为“笔耕”,认为润笔所得钱财是对创作的肯定和鼓励。唐伯虎在一首《言志》的诗中写道:“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说自己不佛不道,卖画为生。除了绘画,唐伯虎有时还为人作文获取钱财,如《王氏泽富祠堂记》后云“弘治乙丑,余行旅过徽,友格以币交,故为记其事云”。
大多数名气不太大的文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维持日常生活,然而也不乏少数名士大儒通过润笔费过上了富足生活的情况。号称“山中宰相”的明代画梅大家陈继儒因其诗画享誉文坛和民间,是以“四方征其文者,束帛挺金,造请无虚日。”陈继儒也因此是“润笔之费积数万金”,他在29岁隐居山林后就靠着润笔之财,置田买地,修建园林,纵情山水数十载,可谓是归隐文人中的成功人士。
明朝文人受此影响,润笔越来越商业化,甚至明码标价。明代中后期,出售书画在江南地区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唐寅、都穆、祝允明等苏州文人几乎完全将书画艺术品作为商品来对待,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观念。历史学家余英时认为:“润笔发展至此已超出传统的格局,而和今天文学家、艺术家专业化的观念很相近了”。
这也并非不可理解。朝堂之外的文人,若没有李白的才气,生计尚成问题,鬻文为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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