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钧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自7月20日至8月底,在全市限制养犬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养犬管理巡查整治行动。行动第一周,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公安分局共行政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11起,捕捉流浪犬只18条,捕捉不文明养犬人犬只3条,责令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49人次。
整治期间,田家庵公安分局以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主线,坚持“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模式,每天出动4名以上警力,分早、晚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沿街道路以及前期摸排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较突出的场所区域等重点部位开展巡查整治。全面推进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依法、文明、清洁、规范”的养犬环境,赢得辖区群众理解、支持和赞许。
依据职责分工,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向辖区群众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进行执法纠正;对流浪犬和无主犬进行捕捉,并送往犬只收容所收留。7月21日,园南派出所民警在淮河新城小区巡查,发现王某饲养的白色西施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未挂犬牌。民警告知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准养登记制度,责令其3日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的,将予以处罚。同日,朝阳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走访中发现,柏园小区住户张某饲养两只犬只。根据《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民警责令其3日内整改到位。7月24日晚9时许,舜耕派出所民警在立交桥小公园附近巡查,发现市民李某遛犬未拴犬绳,民警根据《条例》规定,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给予其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同日,田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电建大院巡查,发现两只田园犬在小区内游荡,往来群众见之纷纷躲让;民警走访得知两只田园犬系无主流浪犬,遂用捕狗器械将其捕捉送往收容站处理。
据统计,巡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田家庵公安分局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行政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11起,捕捉流浪犬只18条,捕捉不文明养犬人犬只3条,取缔非法犬类交易场所1处,责令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4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目前,行动仍在持续开展中。警方提醒: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须办理准养登记,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禁养犬只名录》中的犬只。此外,携犬出户须遵守挂有效犬牌、束犬链并有效管控犬只、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禁止进入相关场所等有关规定,真正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依法养犬。市民如发现有人违规养犬,可拨打12345或110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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