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淮南潘集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潘集电厂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煤电联营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将有效增强皖中地区电力保障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企业产业协同发展、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标志着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翻开自主办大电新篇章。
潘集电厂项目为煤电一体化清洁高效坑口电站,位于潘集区架河镇境内,工程动态总投资为59.5亿元。一期拟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采用二次再热先进技术,较常规机组具有节能降耗、清洁环保特点。投产后,利用毗邻潘集选煤厂铁路专用线来煤,优先掺烧选煤厂的中煤、煤泥,不足部分使用周边矿井动力煤。
建设潘集电厂项目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角度看,《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依托两淮煤炭基地建设清洁高效坑口电站,保障长三角供电安全可靠”。通过潘集电厂项目,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煤电联营实践得以巩固、深化,企业产业协同发展融合度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项目在“十四五”初期投运,能满足安徽省电网负荷发展要求,有效填补安徽省“十四五”电力缺口,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记者 柏 松
本报通讯员 曹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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