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柏雪 王伟
2019年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约6000家次,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20余件,涉及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网络文化、著作权、旅游市场等不同领域;报送信息92条,取缔黑广播6个,报送涉黑涉恶线索5条;受理举报37个,开展9次大规模集中执法行动,出动检查人次3720,取缔无证歌舞娱乐场所14个,非法游商书摊45个,收缴非法违禁书刊3813册(本)、音像制品2350张,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4套。
案例一:
淮南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
2019年5月,淮南市承办了国家文旅部第二十批集中办案活动,根据文旅部提供的线索,淮南市一文化传媒公司利用该公司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漫画等作品含有宣扬暴力和违背社会公德等内容,前期通过与公安部门的协助,最终锁定该公司注册地为谢家集区某小区一居民楼内,同时锁定该公司法人的行动轨迹。经查,该公司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且公众号推送的网络动漫《交换》含有宣扬暴力的内容,《愚蠢的死法》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1万5千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特点:该案为淮南市首次办理利用微信平台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案件,具有创新性、典型性、指导性及示范性等特点,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及社会影响力,该案被评为2017-2019年度全国文化市场 “优秀案卷”和 2018-2019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受到国家文旅部通报表扬。这是淮南市首次承办文旅部集中办案活动,活动的举办和案件的办理得到文旅部和省厅领导的高度认可。该案件获得国家级殊荣,是对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能力提升的肯定,对提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具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案例二:
山南新区阳光书坊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案
2019年10月,根据市扫黄打非办提供的线索,市文化执法支队通过前期摸排,最终锁定淮南市山南新阳光书坊涉嫌销售非法出版物。经查:该场所销售的《考研英语高分写作范文精讲》、《2020肖秀荣考研政治知识点提要》、《2020肖秀荣考研政治1000题》等218本出版物均为侵犯他人著作权出版物,市文化和旅游局(版权局)依法给予该书店没收侵权复制品并处四千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特点:做好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领域监管,在抓好中小学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不防松的同时,高校周边出版物市场也不能放松。
案例三:
田家庵区大货郎先生百货商行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案
2019年1月,市文化执法人员在对田家庵区某商场内大货郎先生百货商行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内经营现场发现音像制品《战火兵魂》、《飞刀又见飞刀》、《致命裸贷门》等共计190盘,图书《成语680》、《探险大迷宫》、《口心算》等共计60本。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全程拍照取证、固证。经立案调查核实,确定该店的行为系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出版物250本(盘),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特点:百货商店、商场一直是监管的盲区。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主动作为,坚持做到“哪里存在文化产品,哪里就有执法监管”,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案例四:
永安国际城一“黑广播”电台被依法拆除
2019年11月11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淮南无线电管理处、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于永安国际城一高层楼房顶楼的电梯井查获“黑广播”设备。在前期监测过程中,设备将目标指向了E6号楼的楼顶,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这个“黑广播”还在工作,播放的内容十分低俗,不堪入耳。执法人员在拆除非法设备时,发现该广播电源接的是逃生出口指示灯,整个设备除了发射天线外非常微小,仅仅如巴掌大小,非常隐蔽。由于这些设备安装后可以自动运行,不需要租房,不需要专人维护,所以现场无法追查到违法人员。
本案特点:黑广播非法占用正常广播频率,不仅扰乱正常广播频率,还有可能对航空通信造成干扰,其播放的内容更是低俗不堪,有些还含有虚假广告。由于黑广播设备具有微型化特点,从公用设施上接电就可以运行,隐蔽性强,违法成本低。执法部门拆除设备后,寻找不法分子缺少手段。
案例五:
淮南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9年10月30日,淮南市旅游质监所接到省文化和旅游厅暗访反馈线索,反映淮南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疑似存在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云南线路的情况。经调查取证核实,发现淮南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于2019年10月9日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699元的云南6日游低价虚假宣传广告。执法人员对淮南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李某某承认了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的事实。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相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1、对淮南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2、对旅行社负责人李某某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特点:以往旅行社虚假宣传主要依托线下门店的宣传广告资料来进行违法宣传,此案中,涉案旅行社在线上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网络违法宣传,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针对此种情况,执法人员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线上取证、线下求证的方式,实现了对网络旅游虚假广告的精准定点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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