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鸿)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从实施种猪补贴政策、扶持生猪生产、强化金融和保险支持等八个方面,加快稳定生猪生产,实现稳产增产保供目标。
自古“猪粮安天下”,猪肉和粮食一样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产业。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是猪肉,猪肉消费量占我国肉类消费量的60%以上,保障猪肉供应就是保障最基本的民生。
为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提高猪肉市场供应保障能力,根据《通知》,淮南市实施种猪补贴政策,对全市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从外地市引进的新增能繁母猪,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头100元补贴,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出台支持种猪生产的补贴政策。扶持生猪生产,各县区要统筹用好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等规模养猪场给予鼓励支持;市财政安排420万元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强化金融和保险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及加工企业等,金融机构不得盲目停贷、压贷、抽贷、限贷。各地继续落实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做到愿保尽保;各县区要加快推进落实育肥猪保险政策等。
除了稳生产外,《通知》还提出了一系列保供应措施。要增加猪肉替代品生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合理调整养殖结构,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率高的肉鸡、肉鸭和蛋鸡生产,大力推行肉牛、肉羊快速育肥,积极扩大水产养殖。做好猪肉收储和投放,商务部门要按照冻猪肉储备调节计划,全面完成550吨冻猪肉收储任务,并密切关注生猪市场和猪肉价格变动情况,在国庆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适时投放猪肉储备。发改、财政等部门要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猪肉价格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猪及其产品正常生产流通秩序。
此外,还要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各级将继续严格落实“I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落实疫情监测排查报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生猪运输监管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发生,增强养殖信心。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动物防疫体系,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按照养殖量,强化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和装备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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