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王瑞瑞)11月12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家林、周家根、周家新等22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13项罪名一案。
据指控,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周家林、周家根兄弟凭借家族势力,在淮南市上窑地区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1999年、2002年,周家林、周家根先后担任国有淮南市上窑林场场长、国有淮南市窑河渔场场长后,以宗族、亲友关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周家新、周家伍、王永根等宗族亲友,采取违法违规承揽工程,非法占地修建粉煤灰场、搅拌站,违法修建别墅,违规承包、转包水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攫取经济利益,编织关系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威胁、殴打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多人受伤的后果,多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举报、控告。
2012年,周家林因和单位职工杨亮昌发生冲突时头部摔伤,邀集被告人周家新、尹义虎、周家伍、周家虎、等人,先后赶至被害人杨亮昌 家、杨电昌家,就地使用砖头、木棍等工具对两 家进行打砸。案发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周家林又指使周家新、尹义虎、周家伍、周家虎 等人串供、作伪证。2016 年,被告人周家新、方 昌毅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 可证》的情况下,仍借工程施工之名,将施工过 程中盗采的价值 20 余万元的 6400 余吨山石出 售给被告人周家虎等人,项目监理公司发现 后,将施工单位盗采山石情况书面抄送上窑林 场。周家林作为上窑林场法人代表,未予以制 止。2017 年,被告人周家根怀疑被害人刘某系 偷鱼人员,追打刘某,并用手电筒打砸刘某头 面部、嘴部,被害人伤情达轻伤二级。
周家林、周家根等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破坏了上窑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提出,应 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 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 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等罪名分别追究 22 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单位上窑林场、被 告人周家林、被告人方思爱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林场土地使用权给个人,违法修建别 墅、会馆、公墓,严重破坏上窑林场生态环境, 应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 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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