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淮南市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已连续四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新标准从2019年7月份起执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900元提高到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1300元提高到14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截至9月底,淮南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049.185万元,惠及全市1190名孤儿。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关于协调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孤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从2019年开始,中央补助地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标准东、中、西部分别提高到300、450、600元每人每月。”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提高淮南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本报通讯员 李 静
本报记者 朱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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