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更是新时期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安的重要体现,为全党全国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按照抓关键少数、权责对等等原则,《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的主要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力求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协同一体。作为财政部门,我认为,应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以“三个强化”支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强化安全意识,深入理解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是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前提、基础和保障。然而当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仍然突出、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仍然是薄弱环节。而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而言,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基础的担当。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定》,就必须始终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狠抓措施落实,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对于财政部门而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是支持淮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常态下淮南市经济结构加速优化升级,发展方式不断转变,安全生产形势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而日趋复杂,安全生产风险因素向财政转移趋势增加,对安全生产监管和财政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财政部门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近年来坚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资金保障,努力推进全市安全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市财政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2017年,市财政安排36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及安全监管设备装备建设。2018年,共安排375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等方面,全力保障安全生产资金需要。二是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市财政2017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502万元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用于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安全生产应急平台运行维护、粉尘爆炸及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等工作。2018年度,因关闭小煤矿安全隐患治理等阶段性工作的完成,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安全监管工作经费400万元,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强化财政职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尽头,市财政部门将坚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立与部门履行职责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与财力保障水平相适应的长效保障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认真抓好落实。二是优化安全生产财政支出结构。结合财政增长情况,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金投向,支持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落实财政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内控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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