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淮南市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的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全面推进民生工程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实施的高效化。
2016年,淮南市制定了《淮南市2016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绩效评价占据重要分值;市民生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基础工作的通知》,发挥绩效评价在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导向作用,强化绩效评价对民生工程日常管理上的规范作用;出台了《关于开展2016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对2016年实施的省级33项民生工程,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下发了《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基本原则、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工作。
2016年底至2017年3月份,淮南市对所有县区(包括园区)实施的2016年度所有民生工程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第一阶段为县区自评,所有县区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和市直单位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和分值,对所实施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和自评,形成分县区民生工程的绩效评价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单位复核,市直牵头单位对各县区上报的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评分表,进行认真复核;对县区自查中,未发现的问题、应扣未扣或少扣分的指标,责令县区整改。
今年3月份,在第三阶段重点抽查中,市民生办与有关部门配合,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县区实施的2016年度民生工程,选取14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抽查工作,侧重于工程类项目、当年新增项目等。11月份,市民生办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5月份,淮南市下发了《关于淮南市2016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解释、不回避,按项目和县区进行梳理汇总,分别向市直牵头单位和县区进行了通报。针对通报的问题,特别是扣分较多的地方,要求市直牵头单位和各县区(园区)按期制定整改任务表,逐条销号,全面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同时,结合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对照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民生工程实施项目,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制定和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民生工程实施绩效。
(本报记者 贾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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