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明星 摄影报道)8月28日上午,在三和中心小学的会堂,大通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邹某旭等四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庭审现场,三和镇的百余名村民参加了旁听,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年1月15日,被告人邹某旭以淮南市宏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王某签订地材供应合同。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建筑材料价格条款存在不同理解,引发支付工程款纠纷。邹某旭伙同被告人邹某军、邹某继、邹某往等人,自2015年10月份至2016年8月份期间,多次使用车辆堵住施工工地道路、大门、强行停电、威胁施工工人的方式,索要工程款,民警多次出警处理未果,其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的生产、工作。上述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邹某旭等四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四名被告人均对自己所做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庭审进行了近3个小时,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通过公开审理,旁听村民既了解了案情和庭审过程,也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了解和学习,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邹师傅向记者介绍,他是第一次参加法院庭审,通过旁听,他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懂得了要依法维权。邹师傅说,他通过此次公开审理,懂得凡事都要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不能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否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参与本案公诉的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山南新区建设过程当中,出现了多起当地村民为了获得一些工程项目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或者像此次被告人通过违法犯罪的方式讨要工程款的案件,所以就选择了在当地开一个公开庭,以身边事来警示教育身边人,为山南新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同时,也是践行司法机关执法、普法的司法理念,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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