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欣)近日,市医保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6月底,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有412人次纳入补偿范围,应补偿费用309万元,进入大病补偿的基数为617万元,即实际报销比例为50%。完成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总体目标,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淮南市自2013年12月1日实施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的结算方式为病人先行垫付资金,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进行整理、核对后,分月度、年度享受待遇。结算方式操作繁琐,参保患者享受大病保险不够及时。
为了保障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不受影响, 经过多方的努力,自今年起,淮南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即参保人员在淮南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以及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只要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既简化了操作流程,又减少了病人或家属往返报送资料次数,同时又解决了参保患者垫资金的压力,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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