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陆杨
“别人欠我3万多元,迟迟不愿还,我能找 ‘讨债公司\’帮我讨债吗?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读者朱先生通过本报读者QQ群(群号:81703254)向记者咨询道。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在3年前陆续借了3万多元给一个远房亲戚,原本约好1年内还清,哪知道亲戚不但没有还钱,还时不时玩起失踪。朱先生说,这个远亲经常不接他电话,也找不到人。
正当朱先生一筹莫展时,朋友告诉他,现在在淮南和合肥有很多讨债公司,“专业合法”***,要不到钱不收费。这让朱先生看到了希望,但他对讨债公司宣传的“专业”手段不放心,于是找到本报。
记者在网络搜索发现,淮南、合肥地区的讨债公司真不少。在一家讨债公司的网页上,记者看到“小额债务,当日收回。合理合法,诚实守信。大额债务,三日收回。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等宣传口号。
记者QQ联系上了一家讨债公司。这家公司声称,讨债手段绝对合法,不会给委托人带来负面作用。记者追问究竟是哪些“合法”手段时,对方讳莫如深。这家公司表示,将收取10%-15%的佣金。
那么,此类讨债公司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呢?是拥有营业执照的合法公司吗?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工商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部门没有审批过任何一家以讨债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公司要么没有营业执照,要么是以“信息咨询公司”为名号注册的公司,营业范围多为“财务咨询”“信息咨询”,压根没有“讨债”字样。
事实上,早在1995年,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联合下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 “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而讨债公司所谓的 “合法手段”也早被证实是个幌子。据报道,讨债公司往往通过跟踪、电话威胁、恐吓、入户骚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手段,帮委托人讨要债务。
公安部门提醒,讨债公司如果运用违法手段进行讨债,这可能给债权人带来巨大法律风险。因为这时委托人和讨债公司之间有可能被认为存在“指使”的关系,进而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共犯”,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很多讨债公司是空壳公司,经常出现讨债公司拿着债权凭证,私下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并从债务人处取得部分款项后然后卷款逃跑的现象,债权人发现后,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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