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陆丹)“我种这个是给我媳妇治病的,没想到违法了……”近日,一男子私自种植罂粟被当地公安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时,痛哭不止,表示后悔。
5月18日下午4时许,淮南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位于田家庵区徐圩村刘某家后院的空地上种有疑似为罂粟的植物。从现场观察,该植物已经完全成熟结果,后经民警查实确定为毒品原生植物——罂粟,现场共发现刘某种植罂粟20株。
据了解,刘某于去年6月在回家路途中发现一颗成熟的罂粟果实,就摘下带回家,并在去年的12月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下,今年3月长出来几十颗。当民警问刘某种植罂粟的原因时,刘某称,他一直听说用罂粟熬水能治病,想到她妻子常年被胃病折磨,便决定种植罂粟,待成熟后用来治病。
核实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刘某种植的20株罂粟进行了铲除,并对涉嫌种植罂粟的刘某进行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自种植罂粟无论处于何种目的都是违法的,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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